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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的高度抽象性与形式化(数学化)的特点, 决定了学生在学习数学时, 如果要真正理解、掌握进而领悟数学中的精神和方法,就必须经历一个“再创造”的过程.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营造诸如类比等学习环境,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认识事物的实践中去,从而提高数学能力,形成数学思想.
所谓类比,就是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作出它们或然性的推理,其结论是否正确还有待证明.
在“数列”的学习中, 我们可以通过类比, 由函数的有关结论和解决函数问题的方法得到数列的有关结论和解决数列问题的方法,还可由等差数列的有关结论得到等比数列的有关结论等.由于类比所得推理是或然性的, 因此, 在这一章的学习中学生就容易出现错误了,现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