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版考试大纲将考试能力设定为六个层级,即识记(A)、理解(B)、分析综合(C)、鉴赏评价(D)、表达应用(E)、探究(F)。
2009年北京地区旧课标版的考试大纲虽然没有明确这方面的要求,但这恰恰说明北京地区仍在沿用旧版全国考试大纲的五个层级的要求,即识记(A)、理解(B)、分析综合(C)、表达应用(D)、鉴赏评价(E)。这里最重要的区别是新课标版考试大纲增加了“探究”这一层级。考试大纲对“探究”做了如下解释:“探究:指探讨疑点难点,有所发现和创新,是在识记、理解、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发展了的能力层级”。这就意味着新的试卷里会在某个阅读文本后面设置考查探究能力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