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常识
教学建议
2003年《考试说明》把“文学常识”作为暂不考内容,但2003年的全国春季卷、北京秋季卷仍在试题中出现,只是不再是选择题形式,而是与诗词欣赏一起考,以主观的形式出现。所以仍然应重视,仍应组织学生对此考点进行复习。而且因为全国卷2002年和2003年均未考,各地的试卷中均不设题,学生缺乏训练的材料,因此教师更应指导学生复习这块内容。
文学常识包括:中国重要作家的时代及代表作,外国重要作家的国别及代表作,文学体裁常识。
它的内容知识性强,学习方法以记忆为主。要从“小处”着眼,课本上的文学常识一定要仔细读仔细记。一篇文章,一个作者,作者的国籍、时代等,平时就应当一个个记住,积累多了,文学常识就会丰富起来,小处着眼才好大处着手。“大处”就是要求学生在学习文学常识时,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认识它,并力求准确无误,切不可模棱两可;要以文学史为纲,将有关作家作品零碎的常识串联起来复习、记忆。
具体而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了解我国文学发展概况,熟记每个时期主要文学样式及其代表作家作品。
②了解文学体裁的分类,熟记重要作家的作品的体裁。
③熟记中国重要作家的姓名、字号、朝代、籍贯,主要成就、作品(集)和特色;外国重要作家的国别、代表作及生活在哪个世纪。
④了解重要作家作品在文学史中的地位以及人们对他们或作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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