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比起兴法。——神与象通,托物比兴。
1.动物类比起兴法。起兴: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言之物。可以起类比作用;还可以奠定情感气氛。写时要注意简短,点到就行,不要过长,以致入题太慢,影响下文的论述。
【例】虎啸深林,震慑百兽,这是强势语言的威力;鹦鹉学舌,招杀身祸,这是弱势语言的悲剧。短短三寸之舌,可骂死周瑜,可退秦师,堪谓有千斤之重也。(2004年广东高考优秀卷《千斤之舌》)——(续写、议论)+(对比+比喻+借代+夸张)。
【说明】要说“语言”,先说鸟兽,把鸟兽的叫声喻为“语言”,对比叫声强弱的不同作用,以此类比语言的重要作用,照应题目,暗含中心论点,说理形象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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