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牛顿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其不朽的名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这里所谓的“自然哲学”实际上就是指物理学。在古代,自然科学是以自然哲学的形式出现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定义和注释”和“运动的基本定理或定律”。这部分虽然篇幅不大,却极为重要。第二部分是这些基本定律的作用,包括三篇:第一篇是研究万有引力的;第二篇是讨论介质对物体运动的影响;第三篇是“论宇宙系统”。在该书的第一部分中,牛顿首先给力学的基本概念如质量、动量、惯性、力及向心力下了定义,说明了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的含义。接着陈述了他总结和创立的运动三定律和矢量合成原理。牛顿对运动三定律的表述如下:
运动第一定律(又称惯性定律):任何物体将保持它的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外力作用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运动第二定律:运动的变化与所施的力成正比,并沿力的作用方向发生。
运动第三定律:每一个作用总是有一个相等的反作用和它对抗;或者说,两物体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永远相等,并且各自指向对方。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以牛顿三大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为基础,建立了完美的力学理论体系,说明了当时人们所能理解的一切力学现象,解决了行星运动、落体运动、振子运动、微粒运动、声音和波、潮汐以及地球的扁圆形状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此后二百多年中,再也没有人补充任何本质上的东西。直到20世纪量子力学和相对论问世,才使力学扩大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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