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识记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力和义务。
2、能力目标: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能够运用事例说明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能够多渠道地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活动的有关资料用于学习。
3、情感目标: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学习,认同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培养合作学习的团队精神。
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
依据教材的内容和课标要求,确定人民代表大会为本课的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政权体系。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是明确人名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及职权。
教学难点:肩负人民的重托
之所以确定“人大代表”的内容为难点是因为学生进行的政治参与比较有限,以学生现有的社会实践,了解人大代表,需要应用相应的教学手段,使之贴近现实生活,既要达到知识的理解,还要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认同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
问题导入:1、每年3月,在我国首都北京都要召开两个重要会议,同学们知道是什么会议吗?
2、今年召开的是第几届第几次会议?
3、为什么中国两会的召开会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为什么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要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4、你知道新当选的国家领导人吗?国家领导人为什么要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展示: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图片
新课教学:
请同学们结合任务看书(探究活动)
第1组:我国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第2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什么样的组织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第3组: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怎样?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第4组:你觉得人大代表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假如你是人大代表,你会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
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国家,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呢?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55页第一段思考。
一、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生: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师:非常好!(多媒体展示示意图,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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