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省六部制与政事堂
1、三省六部:初创于隋文帝时,经唐朝更趋规范化、程序化。
制度规定,中央设中书(隋称内史)、门下、尚书三省为最高政务机构;中书省草诏,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作为行政机构的尚书省下设吏、礼、兵、刑、户、工六部,分管具体事务。三省长官都是宰相。
2、政事堂:唐朝还设立政事堂作为宰相议事的处所。凡遇军国大事,由政事堂会议商议决定,经皇帝批准后,以诏令形式颁布执行。其后,凡被加以特定官衔而能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官员都成为宰相,致使宰相人数多至一二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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