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朝“海禁政策”与“朝贡贸易”
1、明初:
①官方政策:明太祖朱元璋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实行严格的海禁政策:多次下令“片板不许入海”,严禁民间从事海外贸易,并以严刑峻法惩处违禁者。当时,海外贸易唯一的合法途径是由官方控制和垄断的“朝贡贸易”。明朝规定,外国贡使来华朝贡,除携带贡品外,准许附带商品货品进行贸易。对于贡品,朝廷照例以数倍的代价作为补偿。附带的货物,则由贡使携至京师,在指定地点开市数日,国内市民可在官方监督下与之交易。至于海外贡舶来华的贡期、贡道、船舶数量和朝贡人数等,明朝政府都有具体规定。
②民间对策·海禁政策的效果:
(外贸的重要性)宋元以来,欧亚间海上贸易渐趋活跃,为东南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明朝的海禁政策与之背道而驰。然而,经营海上贸易或移民开发海岛,正逐渐成为沿海居民谋生的一种手段,禁令并不能完全阻止这种自发的经济活动。(民间对策)受利益驱动,东南沿海形成一些规模不等的武装走私集团,一些走私者竟与日本海盗相勾结,终于在明朝中期酿成为害甚烈的“倭患”,使当地的民生和社会经济遭受严重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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