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第七课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一、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1.我国的新型民族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后,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逐步形成了①平等、团结、互助、②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2.处理民族关系的三个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各民族虽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但绝无③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发展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④依法平等地享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⑤义务。
民族团结。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⑥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⑦国家统一的基础。
各民族共同繁荣。这是由⑧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3.处理民族关系的三个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它们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⑨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⑩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11物质保证。
◆ 温馨提示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12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13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14自治权的制度。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设立○15自治机关,它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自治权的地位和内容:○16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