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学案】
学校:临清一中 学科:政治
山东省临清市高中政治学案: 第五课 5.1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课前预习学案
一、预习目标
识记:我国人大代表产生方式及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方式
理解:全国人大的地位、职权,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预习内容
1.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 的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 机关。它代表 统一行使 ,决定全国和地方一切重大事务。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大 ,对它 ,受它 。
2)全国人大的性质、地位、职权、常设机构:
①性质:全国人大是 。
②地位:全国人大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 。其他国家机关权力都不能超越它。
③职权:全国人大具有 权、 权、 权和
权。
④常设机构: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 。
3)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职权
①性质: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 机关。
②职权: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来讨论 ,并 由它来
。
2.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1)人大代表的地位:国家机关的 。
2)人大代表的产生:由 产生。县、乡(镇)、区的人大代表由选民 产生;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 人民代表大会选出(间接选举)。
3)每届人大代表的任期是 年。
4)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代表来自 ,对 负责,为
服务,受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