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第24课 开创外交新局面
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1.联合国里只能有一个中国
材料一
目前以代表中国人民名义参加联合国组织并出席本届联合国大会的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已经变成了一小撮流亡分子的御用工具,绝对没有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资格。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要求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与精神,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以符合中国人民的愿望。
──《外交公报》1950年第1卷第1期
材料二
中国必须参加联合国。我们还补充说,如果联合国没有代表六亿人民的中国参加,那末联合国就变成了演滑稽戏的场所……现在不是我们在联合国代表台湾,而是台湾代表我们,这是不妥当的……联合国里只能有一个中国,不能有“两个中国”,而那个中国是我们。
──《毛泽东外交文选》
【解读】1945年6月26日,包括中国解放区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中国代表团与其他50个国家的153名全权代表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但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却被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所占据。为此,中国政府一直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而进行斗争。上述材料分别节选自1949年11月15日周恩来要求取消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致电联合国秘书长和1956年9月30日毛泽东与印尼总统苏加诺的谈话。
要点是:①“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无权参加联合国大会代表中国人民。中国政府请求联合国取消其继续代表中国人民的一切权利。②中国必须参加联合国,联合国必须有中国。③联合国中只能有一个中国,而绝不能搞“两个中国”。④在联合国中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无权代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