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矛盾的观点
二、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部分、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2、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产生以前就存在了,人为事物的联系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形成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联系是客观的,是否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
第一,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的联系在人类社会产生前就存在了,当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为事物的联系是尽管有“人化”的特点,但他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只有通过实践这一客观的物质活动才能形成,而且形成后就独立与人的意识之外了,所以也具有客观性。
第二,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就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联系的多样性
3、事物联系的多样性
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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