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扬子晚报报道:宿迁市开展“群众不满意的事”大征集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征集共涉及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组成部门、部省属单位等七大类,一共116家市直单位。市民通过当地的政府网站以及党建网,轻点鼠标,就可以“说出”自己亲身经历的不满意的事。从4月25日开展征集活动以来,到5月15日截止,短短的20天时间,征集到“群众不满意的事”就有651件。一、政治生活角度 1、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宿迁市“群众不满意的事”大征集活动中,从4月25日开展征集活动以来,到5月15日截止,短短的20天时间,征集到“群众不满意的事”就有651件,充分体现了宿迁市委市政府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重要渠道。市民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行使民主监督权。同时,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要坚持合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