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唐朝官制唐代是一个中央官制比较成熟和完备的阶段,其宰相议事制度和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组织架构,成为以皇帝为中心的统治集团统治国家的上层核心。 1、唐代的宰相与政事堂 根据唐代官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为宰相;此外,唐代常以他官行宰相之职,即所谓“参议得失”或“参知政事”。宰相也称宰辅,是对一个官僚小群体的统称,他们的职责是在皇帝的领导下或代表皇帝处理国家政务,即辅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 唐代宰辅制度的一个特点是,他官只有冠以“平章事”、“同三品”和“同平章事”之类的名号,才称其为宰相。贞观八年,中书令李靖年老请求致仕,皇帝李世民准其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每隔二、三日到“中书门下平章事”。此为“平章事”作为宰相名号的先例。这里“平章事”的原意是研究和处理国家大事。唐代使用频率较多和时间较长的宰相名号是“同三品”和“同平章事”。贞观十七年,李勣被授予“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高宗李治永淳元年(682年),又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担任宰相者。 玄宗李隆基开元年间,尚书省长官不加“同平章事”,也就是说尚书仆射的权力被严重削弱,他们已经不属于宰相之列了。 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年),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和门下省长官门下侍中升为正二品,因此,“同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名号随之取消;另外,代宗以后,中书令和门下侍中通常由藩帅兼任,不独自作为宰相来设置。这样,唐代中、后期宰相的名号基本上只剩下“同平章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