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春天,一位非常要好的学长在摇滚风的狂刮之下,弃掉哲学系讲师的教职,和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搞起了摇滚乐队。我借实习之名混在他们中间。他们三个,一个习鼓,一个习吉他,一个习贝司,在杭州的东郊租了间民房,天天以噪音折磨他人。我只是厮混,只能说,在精神状态上是摇滚青年。
后来,我们乐队到了学长的老家浙江临海。另一位被他们竭力撺撮入伙做键盘手兼主唱的朋友,为乐队找了一份在夜总会伴奏的活儿,这样一方面有实战演练,一方面也不会耽误练习。我们租了一辆小型货车,把所有东西都载上,开往新的站点。那时,从杭州开车过去要一个晚上,中间有一段轮到我陪司机,帮他把烟点着,塞到他嘴里。暗夜火光中,闪现出司机的脸,也是那样年轻。
资源难易程度:★★★★★★★★★★★★★★★
高考资源网版权所有 ©2005-2014
未经许可,盗用或转载本站资料者,本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