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值的含义
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指一事物对主体的积极意义,即一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和功能。要理解价值的概念,首先要理解价值本质上是一种“关系”。什么“关系”呢?就是事物以它自身的属性和功能对主体的一种“满足关系”。事物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它就有价值;满足的程度大,它的价值就大;满足的程度小,它的价值就小;不能满足,甚至对主体有害,它就没有价值。
既然是一种“关系”,它就只能存在于主体和客体之间,它既离不开主体也离不开客体。同时,它既不能完全归结于主体,也不能完全归结于客体。价值一方面连接着主体的需要,另一方面连接着客体的属性和功能。可见,价值不是某种实体,价值是在主客体二者之间的关系中发生、形成并存在的。因而,价值关系实际上就是意义关系、作用关系。价值的大小,归根结底就是意义的大小、作用的大小,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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