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记者。听老一辈记者说,记者要当杂家。干了三十多年记者,确实离专家的标准越来越远,离杂家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杂家写的文章,自然是杂文。正如水从水管里流出,血从血管里流出。很长一段时间,我也搞不太清楚,我在报纸上写的那些时评类的文章到底算不算是杂文。
后来,看到鲁迅的一篇讲演稿,那是1927年10月,国民党血腥“清党”之后的讲演。讲演最后,他说,“现在,比较安全一点的,还有一条路,是不做时评而做艺术家。要为艺术而艺术。……就我自己说起来,是早就有人劝我不要发议论,不要做杂感,你还是创作去吧!”
鲁迅是举世公认的杂文大家。他的杂文、杂感大都是时评。因此,我逐渐认定:时评也属于杂文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