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一号文件”,而这个庄严的“红头文件”,无关发展宏旨,也不谈民生大计,竟是一道关于卖烟的“政令”——湖北省公安县下达《2013年烟草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提出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两万五千一百箱,共要卖掉六千二百七十五万包。公安县只有一百零五万人口啊,于是男女老少,包括怀抱里的婴儿,每人每年要抽掉六十包香烟才行!“红头文件”切切此令,层层摊派卷烟销售,财政出钱设立“奖金”,县镇村干部全变成了“推销员”,为的是“落实文件”,为的是“令行禁止”。
其实这样的“红头文件”,并不只是公安一县才有,某市“自产烟”卖不出去,地方烟厂陷入窘境,于是市政府下达“红头文件”,各局各区各市企“公务用烟”一律不准买外地烟,只准抽本地烟;某县白酒销路不畅,酒厂向县委告急,于是“婆婆”也是下达“红头文件”,规定县属机关本县干部包括教师等等,每人要买多少瓶,以“保护民族工业”……就是这个公安县,早在四年之前,它就下达过“公务用烟”的“任务”,还用“查烟头”的办法来检查落实,早经媒体曝光,但仍旧习不改,这次又下了“红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