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gene)这个名词是1909年由遗传学家约翰逊(w.l.johannsen,1857—1927)提出来的,用来表示遗传的独立单位,相当于孟德尔在豌豆实验中提出的遗传因子。但他只是提出了基因的符号,没有提出基因的物质概念。 早期的基因概念是把基因作为决定性状的最小单位、突变的最小单位和重组的最小单位,后来,这种“三位一体”的概念不断受到新发现的挑战。1957年,本泽尔(s.benzer,1921—)以t4噬菌体为材料,在dna分子水平上研究基因内部的精细结构,提出了顺反子(cistron)、突变子和重组子的概念。顺反子是一个遗传功能单位,一个顺反子决定一条多肽链,这就使以前一个基因一种酶的假说发展为一个基因一种多肽的假说。能产生一种多肽的是一个顺反子,顺反子也就是基因的同义词。顺反子可以包含一系列突变单位──突变子。突变子是dna中构成基因的一个或若干个核苷酸。由于基因内的各个突变子之间有一定距离,所以彼此间能发生重组,这样,基因就有了第三个内涵──“重组子”。重组子代表一个空间单位,它有起点和终点,可以是若干个密码子的重组,也可以是单个核苷酸的互换。如果是后者,重组子也就是突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