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父母与孩子之间,有一种无法割舍的亲情,叫做“爱”。这种情感,不受时间环境的限制,不需要契约合同的约束,更不需要金钱权势的维系。它发自天然,来自本性,适于众生。但是,如果我们抛开这种感性的认识,听一听心理学家、哲学家的见解,也许更有意义。本文是一篇哲学随笔,作者站在理性的高度来重新审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这份真情。学习本文,一要理清文章的结构思路,二要体会作者是怎样对这份“爱”从哲学角度进行深层思考的。 本文节选自艾•弗罗姆所著的《爱的艺术》。这部书是一部以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和阐述爱的艺术的理论专著,被誉为当代爱的艺术理论专著最著名的作品之一。《爱的艺术》这本书阐释了爱并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的感情,是一个能力的问题。弗罗姆认为,爱是一种主动的能力,因而它像其他艺术一样,是可以而且应该学习的。只有学会爱的艺术,才能够爱,并且才能获得别人的爱。在本文中,作者由婴儿阶段的特点写起,由出生时无意识状态到对母爱的逐渐感受。婴儿阶段过后,孩子开始了对爱的体验,认为“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我”,母爱对他来说是一种祝福,是一种和平,不需要通过努力获得。八岁到十岁的儿童开始“创造爱”,有了爱的能力,爱的对象也由母亲转向了父亲。父亲开始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的路。本文不是简单的关于父爱与母爱的颂歌,而是为了构建健康、成熟的灵魂而对父爱与母爱以及孩子的发展进行的剖析,弗罗姆对于“爱”的理解,是基于人道主义立场的。他将“爱”放到人类存在的本质的高度去对待与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