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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中学(粤教版)语文高中学案 唐宋散文:与欧阳舍人书

资料类别学案

学案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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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版本粤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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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2-25 15: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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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写作背景:  曾巩十分仰慕欧阳修的道德文章,曾把他与唐代的韩愈相提并论,从二十岁起就与欧阳修建立了亲密的过从关系。宋仁宗庆历六年(1046)夏,曾巩写信请欧阳修为已故的祖父曾致尧作一篇墓碑铭。庆历六年,欧阳修写好《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曾巩即写此信致谢。这封信作于庆历七年,作者29岁。三、关于墓志铭四、文言知识:  1、通假字:则必铭而见之        (“见”通“现”)至于通材达识         (“材”通“才”)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    (“畜”通“蓄”)

特邀主编老师 wodeshangchuang@126.com 点评: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中学(粤教版)语文高中学案 唐宋散文:与欧阳舍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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