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②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孟子·离娄上》7.1)《注》①离娄:相传为黄帝时人,目力极强,能于百步之外望见秋毫之末。 ②揆(kuì):度量。 1、将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