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高考理科综合考试说明 Ⅰ.命题指导思想 一、命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布《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10年版)》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山东卷考试说明》不拘泥于莫一版本的教科书。 二、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着重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科学素养。 三、命题保持相对稳定,体现新课程理念。 四、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09年版)》,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确定理科综合科目考试范围如下: A.必考内容 物理:物理1、物理2、物理选修3---1、物理选修3---2 化学: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 生物:生物1、生物2、生物3 B.选考内容 物理:物理选修3-3、物理选修3-4、物理选修3-5 化学:化学与技术、有机化学基础、物质结构与性质 生物:生物选修1、生物选修3 一、物理 (一)能力要求 1. 理解能力 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能够清楚地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达);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 推理能力 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 分析综合能力 能够独立地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 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必要时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象进行表达、分析。 5. 实验能力 能独立地完成表1、表2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这五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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