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考试大纲》对本能力点的要求是: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这是一种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的表达应用能力。
根据2007年、2008年部分省市高考试卷命题情况看,本考点需要掌握常用的12种标点符号的用法、作用及书写位置,重点掌握问号、冒号、分号、引号、括号、书名号的用法及标号与点号的连写;能给现代文、文言文加标点;对错、漏标点能加以改正或补出,做到书写规范,使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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