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③中的“王”本是名词,在句中前面用能愿动词“欲”修饰,这时“王”活用作动词,意思是“称王”。结论之二:名词前如用能愿动词(如“能、可、欲、肯”等)修饰,那么该名词活用作动词。
例④⑤⑥三句中的“义”、“语”和“目”字,本来都是名词,但在句中分别用否定副词“不”和一般副词“数”修饰,在此都活用作动词,意思分别是“合道义”、“说”、“以目示意”。结论之三:名词前如用副词修饰,那么该名词活用作动词。
例⑦⑧⑨三句中的“刑”、“道”、“藉”本也都是名词,但是它们在句中处在谓语的位置上,与另一个名词连用,都活用作了动词,意思分别是“用刀刺割”、“取道”、“登记造册”,与后面的名词组成了动宾关系。结论之四:两个名词连用,如组成动宾关系,那么前面的名词活用作动词。
例⑩中的“虏”原来是名词,义为“俘虏”,现在放在“所”字的后面,活用作动词,义为“虏获”。结论之五:名词如果与结构助词“所”一起组成“所字结构”,该名词活用为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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