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第二单元 音乐的风格 第五课 音乐作品的个人风格 课 题:音乐作品的个人风格教学目的:一、通过听赏欧洲十八世纪下半叶至十九世纪初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两为代表人物——莫扎特和贝多芬的两部代表性交响乐作品——《第四十交响曲》第一乐章和《革命交响曲》第一乐章,使学生对作品中作曲家和个人风格有所认识。二、通过第三、第四及本课的练习,使学生的认识逐步深化:即使是同一时代、同一国家或民族的音乐作品,由于创作者在生活经历,思想性格和音乐语言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其作品的风格也各具特色。因此,学生在欣赏音乐之前,不仅须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和民族背景,还须对作曲家的个人背景做到“心中有数”,以能更全面、准确和深刻地欣赏音乐。三、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和创新精神。教学内容:一、音乐常识:简介音乐作品的个人风格特征及维也纳古典乐派。二、莫扎特的g小调《第四十交响乐》(第一乐章)。贝多芬的《第五(命运)交响曲》(第一乐章)教学重点:两首交响曲的赏析。教学难点:对作品所蕴涵的深刻哲理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