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f1[2012·四川卷]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该修正案首次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了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还在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等方面作出了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重大突破。该修正案的通过( )
①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②削弱了国家惩罚犯罪的职能 ③保障了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④提供了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30.a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职能、依法治国原则等知识点。②错误,刑事诉讼法并未削弱国家惩罚犯罪的职能,而是为了规范这一职能的行使;材料并未体现民主管理的内容,故④与题意无关。①③是对该修正案的正确认识,故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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