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高三地理二轮专题复习
学案:中国地理 专题6灾害与环境第一节 自然灾害与减灾建设一、什么是灾害?究竟什么是“灾害”?每每谈及于此,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火山、地震、洪涝、干旱等各种令人生畏的自然现象。灾害就是那些会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各种祸害的自然现象的总称。灾害除了包括火山、地震、山崩、海啸等“纯粹的”自然灾害外,还应当包括诸如烟雾事件、酸雨、尘暴、沙漠化等渗透着人为因素的自然灾害。即便像洪涝、干旱、暴雨、龙卷风等水文气象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其生成的更为深层的原因往往在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种种盲目行为和失当行为(诸如滥伐森林、毁坏草原、围湖造田等),从而招致大自然的无情惩罚和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讲,灾害的频频发生可视为人与自然矛盾激化的一种“恶”的反映。灾害并非仅限于各种自然现象,它同样还应包括各种有损于人类自身利益的社会现象,诸如海难、空难、车祸、战乱、城市火灾、三废污染,等等。所以,灾害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现象,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