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总复习重难点突破与专项专练(5)《考点:法国共和制和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重难点问题》 1、法国1875年宪法的主要内容(1)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每届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有权任命文武官员、缔结条约、实行大赦,与参议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2)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内阁要对参议院负责;众议院以普选方式选出,受到总统和参议院的控制。 2、《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1)宪法确定帝国为联邦制国家。帝国政府掌握军事、外交等权限,各邦则保留了一些自治权。德意志帝国皇帝和宰相由普鲁士国王和宰相兼任,其代表在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