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国大典 1.准备:1949年9月21日,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是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 2.成立:1949年10月1日举行开国大典。 3.意义1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2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进入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3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 深层点拨 新中国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中国仍然处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三大改造结束后,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才真正建立。二、建国初期的民主政治建设 1.1954年宪法的颁布1目的:保障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2颁布: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3内容: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的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 义务,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写入宪法。4性质: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5意义: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成果,反映了 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1954年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是我国的根本政 治制度。产生方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国人民普选产生。历史作用①奠定了新中国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②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③昭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