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1、原因: (1)党内指导思想的“左”倾错误发展(根本原因)(2)毛泽东对形势的错误判断;(3)林彪、江青利用和助长了毛泽东的错误。 2、表现:(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失去保障:国家主席刘少奇被迫害致死,成为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各项法律名存实亡,(2)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3)民主制度遭到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不能实行。二、法律制度走向健全 1、社会背景:吸取“文革”对民主法制践踏的深刻教训:要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材料补充]“1980年8月下旬,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询问邓小平:中国如何避免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悲剧?邓小平回答:只有认真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从制度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