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昔人眼中,“雄浑”作为一种风格,或一种美的表现形态,几乎是高不可攀的。《诗品皋解》曾说:“文中惟庄马,诗中惟李杜,足以当之。”范围小得可怜。西方美学中有个与“雄浑”比较相近的范畴,叫做“崇高”,按照康德的见解,艺术领域并不存在“崇高”;它,仅仅表现在自然界。然而,前一种至少遗漏了词中的苏辛,忘却了屈原、陆游;就后一种而论,既然艺术是生活(包括自然界)的再现,生活中可以有崇高,艺术何以独无?不过,康德对崇高现象的分析仍有精到之处。根据他的分析,崇高引起的感觉和通常所说的美感很不一样。它不是那种直接的单纯的快感,而是一种生命力暂时受到阻遏而后洋溢迸发的振奋感。崇高的事物以其巨大的威力常常显得很可怕,但又并不是加害于人,所以结果在我们心中唤起的就不是恐惧,而是勇气和自豪。雄浑之美怕也就是这么回事。
小说的雄浑,在内容上总是与一种严重的社会冲突或人与自然的冲突联结在一起;而在形式上往往与宏伟的结构密切相关。前者,使人在惊心动魄的斗争面前对正义的力量、高尚的精神肃然起敬;后者,则使人好像面临巍峨的大厦而慨然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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