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目的看:是防止奴隶主贵族之间在权力和财产继承问题上的纷争和内乱,保证政权稳定。 2.从核心内容看:是严格区分嫡庶长幼,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从权利与义务看:诸子可获得土地和人民,但下级贵族臣服于上级贵族,全体贵族服从于周天子,依次形成政治隶属关系。 4.从大宗、小宗的关系看: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血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是君臣或上下级关系。 5.从特点看:(1)以血缘关系维系政治等级。(2)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等级森严,嫡长子与分封众子既是血缘上的兄弟关系,又是政治上的君臣或上下级关系。(4)确立了大、小宗体系,但大宗和小宗关系是相对的。(5)家族血缘关系与国家政权建设(即族权与政权)相结合。(6)适用于同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