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大家都在热议四川达州的一件事:说今年6月15日,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年过七旬的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两万余元。蒋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名九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三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而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事件拉锯五个多月后,日前,小朋友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给予了蒋婆婆和儿子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但由于蒋婆婆已年过七旬,行政拘留依法不予执行。本以为事情至此应该可以告一段落,没有想到老人一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坚称老人是被小孩撞倒的,并且下跪赌咒发誓,称砸锅卖铁也要找回公道。
耐人寻味的是,在整个事件不断发酵的过程中,刚开始一众媒体就给我们传递了一些很有倾向性的线索,譬如“已有七位现场目击证人表示愿意出来帮忙作证”,证明蒋婆婆是自己摔倒的,孩子何其无辜;又譬如老人儿媳说婆婆是“自己在家洗澡时摔倒的”,根本不是孩子撞的……在当事老人出面接受媒体采访前,以及在警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前,大部分的舆论已迫不及待地以审判的姿态,将蒋婆婆狠狠钉在了“坏老太”的耻辱柱上。讹诈、碰瓷、为老不尊、戕害功德,一切或善或恶的鞭子,统统甩向当事老人。每个人都义愤填膺,每个人都居高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