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有市民看到一个老太太把井盖打开进入了下水道,慌忙跑上去想帮忙并且报警,走近一看,下水道里有灯光和孩子的笑声,还有床被子……住在
北京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的,远不止他们。邻井的男子说,“三个孩子上学得花不少钱,家里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妻子负责在家看孩子,我出来打打工,房租太贵,至少一个月也得三百元,我在这里已经住了近二十年。”
四平方米的井下是如何住下一家人的,又是如何坚持了二十年的?他们在黑暗的井底下,是如何顽强生存的?可能是我们无从想象的。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他们呢?城市日益繁华,街道日益宽敞,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他们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呢?
如今,他们进入舆论关注的视野,他们的命运将迎来什么样的改变?根据目前的报道,他们被安置在临时住所,既然是临时,自然还要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问题,他们还能回到井下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姑且不说他们的井下生活可能对公共设施造成潜在危险,单就他们的出现给市容市貌造成的“非正面影响”,要回到井下就是不可能了。这就如此前那些天桥下的流浪者一样,一经媒体曝光后,便被迅猛“生长”的水泥锥,堵住了安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