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在
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丁书苗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收取中介费共计二十余亿元。丁书苗还涉嫌行贿八千九百余万元,除了花四千四百万元帮刘志军“捞人”、出资五百万元为刘志军“跑”省委书记的官,她还被控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贿四千余万元,目的是为自己树立正面形象。
检方指控称,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达到以树立正面形象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与范增玉商议,由丁书苗向其所在的中心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她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其慈善事迹进行宣传等。
丁书苗出事前,一向以慈善家形象为公众所知,是声名显赫的扶贫名人。据此前报道,丁书苗从事慈善大约始于2006年,这一年她出资五十万元,帮助湖北罗田县平湖乡胡家河村修建乡村公路。2008年汶川地震,她的博宥集团先后捐资一亿一千四百万元。2010年5月,在福布斯中国慈善榜上,她以九千万元捐款名列第六。2009年,丁获评“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被刻成雕塑,全国巡展。丁书苗赢得了近乎无以复加的声誉。2008年前后,丁书苗还加入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并成为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