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在去年一年十八位省部级官员落马的反腐节奏中,发生在湖南衡阳的贿选窝案仍然夺人眼球。
从涉案金额来看,平均每名“贿选代表”送出了一百九十六万元。金额如此巨大、牵涉面如此之广,恐怕不会是第一次就达到了这样的“高度”。虽然这些猜疑还有待考证,但可以确定的是,贿选在衡阳已成为常态。
人是逐利的动物。衡阳这些“贿选代表”花费近二百万,不会是在操盘慈善或是无私奉献。倘是逐利,他们何时能收回成本?赢利点在哪?风险控制又是如何权衡的?贿选背后的这些真问题若不探究,而一味归咎于“受资本主义金钱选举观的影响”,那可真是打错了“靶子”。
衡阳贿选案的深层根源跟哪儿有关系,理当认真调查与反思。当下,贿选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就与法治有了关系。衡阳贿选案的善后,在法律层面有两大看点,一是差不多被“一锅端”了的衡阳人大怎么办?二是贿选当事人怎么办?前者湖南省人大和衡阳市人大正在紧锣密鼓地“补牢”--或接受辞职、或重新改选。公众还不需要担心衡阳人大会因此无法运转,倒是对贿选当事人的法律处置,更让围观者浮想联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