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3年,户部银库库丁贪污案案发,道光皇帝闻讯后惊骇不已,迅速命刑部尚书前去户部银库盘查。这一查可不得了,账面上的数字与实际库存银两竟然相差九百二十五万二千两之多。这意味着,在统计局的本子上,清王朝是金玉满堂、腰缠万贯,但国库里却是一贫如洗、室如悬磬。
眼瞅着为之奋斗多年的小康社会一夜之间化为泡影,道光勃然大怒,痛责诸臣:“以国家正项钱粮,胆敢通同作弊,任意攫取,似此丧心昧良,行同偝国盗贼。”骂过之后,立刻出台政策,追讨这笔腐败账。道光决定从嘉庆五年(1760年)起,历任库官、查库御史各按在职年限,每月罚银一千二百两;管库大臣每月赔五百两;查库大臣每查库一次赔六千两;已故官员的赔偿标准减半,由子孙代赔。
慈禧的曾祖父曾任银库员外郎达三年之久,应赔银四万三千二百两。因已故去,赔偿减半,只需赔两万一千六百两,限定两年之内赔完。这笔账落到了慈禧的祖父身上,但慈禧的祖父在两年中仅赔了一千六百两,只赔了一个零头。户部见期限已过,再三催促,让他至少先赔六成,然而他却磨磨蹭蹭地只拿出二百两,因此被其他大臣参了一本,并于1847年6月入狱。慈禧的父亲后来在两年内赔了一万二千两,总算达到应赔数的六成,慈禧这才保出自己的老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