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拿捏人情与制度?不少为官者遇到这样的两难选择时,总觉得不知如何面对。
唐贞观三年(629年),濮州刺史庞相寿犯了贪贿罪,受到免职处分,并追还赃款。为了保住官职,庞相寿向唐太宗李世民写了一封信,据史书记载:“庞相寿自陈幕府之旧”,哀求太宗念在“故旧”的情分上予以宽恕。原来,庞相寿打出了“老下属”这张亲情牌,心想自己犯了法,皇上自然会网开一面的。李世民看了庞相寿的上书后,禁不住“深矜之”,决定只给庞相寿一个很轻的处分,官还继续让他做。
这事被那个敢于直言的魏征听说了,他觉得皇上这样处理无异于纵容犯法,于是直言相谏:庞相寿为人“猥滥”,贪婪卑鄙,远近闻名,可说是罪不可恕。现在陛下因为顾念“故旧私情”,不仅赦免了他的“贪浊”之罪,又加以重赏,还让他官复原职,这样做无助于他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况且,过去秦王府故旧熟人很多,如果这些人犯了法,都依仗与陛下有私情而受到庇护,那么只会使贪鄙者得意,为善者害怕,社会怎得太平安宁?
李世民被魏征这么一谏,知道自己有错,于是召见庞相寿说:“我昔日为秦王,自然要为王府做主;现在我是皇帝,已是天下之主,既为天下之主,就不能‘偏与一府恩泽’,专凭私情来照顾你这个王府老部下了。”后来李世民给了庞相寿一些补偿金让他离职,回家养老了。
贵为天子,既能做到讲人情,更能守制度,实在是难能可贵。也许恰恰是这种对于制度的敬畏,让李世民实现了“贞观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