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伴随封建社会的一大顽疾。腐败愈演愈烈,必然导致封建王朝崩溃倒台。因此,历代有识之君都将反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想出不少别出心裁的惩防措施。唐太宗也不例外。
唐太宗即位之初,一方面,由于受到隋末唐初连年战乱的影响,官员贪污受贿问题十分严重;另一方面,行贿受贿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难被发现。于是,唐太宗想出了一个办法,密令左右向大臣行贿,以此判断受贿之人。不幸果真有一人中招,受绢一匹。唐太宗勃然大怒,下令将其处死。民部尚书裴矩获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向唐太宗进谏:“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唐太宗的做法,用现在的话说,就叫“钓鱼执法”,也就是执法者在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的情形下,以欺骗手段诱使其做出违法行为,然后对其进行惩处。
钓鱼执法的危害是极大的。所幸唐太宗立刻醒悟过来,召集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当众表扬裴矩,同时宣布不再以此方法试探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