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乡长从县委办副主任下派到梨花乡任乡长。
梨花乡政府所在地那几条街道坑坑洼洼,破烂不堪。李乡长决定从改造街道入手,风风火火干一番事业。通过个人关系,李乡长从建设局申请到了二百万元专项经费。
按照预算,二百万元修建几条街道,再安几十盏路灯那是绰绰有余的。可李乡长动用这笔资金为自己买了台专车花掉了三十万元,听说有了修路款,同学来乡里要回了前任领导修办公室欠的工程款二十万元,下年的报刊费没有着落,征订时又动用了二十万元。这样下来,修街道的钱就剩下一百三十万元了。
实实在在地说,一百三十万元修下这四条五公里的街道确确实实不够,但李乡长不能,也不好意思再打报告要钱了。他要求施工队能省则省,为此他亲自督阵,杜绝了一切跑冒滴漏,街道是修建完了,但安装路灯的资金却一分钱也没有了。
没有路灯这怎么向干部群众交待呢?不愧是大机关下来的干部,李乡长想了几天,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