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在四川乐山涌斯江大桥,中年女子余立凤骑摩托车载着七岁儿子小欧,到大桥中间停车后,抱起孩子,踩着摩托车坐垫,翻过护栏,纵身跳下。开始还能听到孩子喊“救命”,后来没动静了。直到次日上午,遗体才被找到。一条红色的毛线围巾,一头拴着余立凤右手腕,一头拴着孩子左手腕。
细节不忍再说了。知情人士说,这起悲剧是因为家庭矛盾引起的。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就算其中是非纠葛再复杂,作为母亲,也不应该拉上儿子一起跳江。这世间,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扼杀一个孩子的生命。
问题是,这些年,中国父母拉上孩子一同赴死的事件频繁呈现,甚至,受害者还不只是小欧这种年龄很小的孩子。去年,一个父亲因为女儿
高考失利,多次拉上女儿去跳河。这些事件都在说明,现在有些父母并没有把孩子当成是完全意义上的人。
那么,孩子为什么在父母眼中会具有“物的属性”呢?我的看法,是受“家长制”影响,是“父爱主义”的过度干预,是中国孩子没有得到真正独立自主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