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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还有一个月之际,江苏省物价局日前正式公布了公办高校学费调整标准,八大专业中有六大专业的本科学费上调11.1%至47.8%,专科学费上调11.3%至49.6%。其中涨幅最大的是医学专业,本科学费从四千六百元上调到六千八百元,涨了两千二百元。
近年来,广西、贵州、湖北、
山东相继上调了大学学费,现在江苏省步其后尘,而江苏省之后,不知又将有多少省份纷纷效仿。大学学费正呈现出“报复性上涨”的态势。
除了“报复性上涨”,各地大学学费还呈现出相互攀比上涨的态势。比如,广西物价部门强调,本地大学学费标准“明显偏低”,在全国排名靠后。言下之意是要跟其他省份攀比一下,把学费涨上去,不涨似乎就吃亏了。而学费本来就比较高的江苏省,却也要跟风涨价,并宣称“与其他省份相比,江苏省的上调幅度不算大”,此举有待商榷。
随着物价上涨,大学生培养成本在上涨,大学学费当然可以上涨。但是,上调学费应该有规可循、有据可依,而不能想涨就涨、想涨多少就涨多少。这其中,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
其一,大学学费标准不能突破政策“红线”。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根据1996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到位。”也就是说,高等教育成本主要由政府承担,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尽可能多地承担,而即便财政再困难,高校负债再多,学生承担的比例也不得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