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担任成都市副市长起,到2011年调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主政成都十三年。中央纪委通报称,李春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记者调查发现李春城许多“政绩”的背后,多涉及其弟李春明、紧随他到成都的“哈尔滨帮”、本地商人汪俊林、邓鸿等人。他们的触角涉及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政府工程、市政交通等多个方面。
官员履新,其家乡的商人跟着“上任”;贪官落马,其家乡的商人跟着被查,或先查商人再顺藤摸瓜查到官员身上,这似乎已渐成常态。比如,吴中集团董事长朱天晓等三人一路“追随”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项目从季建业曾任职的扬州做到南京,其承揽的政府项目都有季建业参与和操纵的痕迹。
常言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不过,现实中“鸡犬”的范围除了包括家人,还扩展至家乡的一些商人。季建业、李春城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据报道,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当地土地市场上活跃着一批东北商人,他们在成都获得多个土地的一级开发项目。其中,来自李春城老家的史振华,曾低价获得两千余亩土地。成都地产界将这些跟随李春城从哈尔滨到成都的商人称作“哈尔滨帮”。李春城虽是辽宁人,但发迹于哈尔滨,调任成都后,成都就出现了“哈尔滨帮”。如果李春城没有任职成都,成都还会有“哈尔滨帮”吗?或者即便有,能想低价拿地就低价拿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