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 1课时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知识目标:(1)明确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2)知道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3)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
2.能力目标:(1)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能够运用事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2)增强搜集、提炼材料的能力,能够从报刊、书籍中或网上查阅、搜集、提炼有关人民代表大会活动的资料。
3.情感态度价值观:支持人大代表的工作,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
1.本节的重点内容:(1)人民代表大会;(2)人大代表的职责。
2.教学建议:本节建议用1个课时完成。建议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情境式、诱思探究式教学方法,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用比较法、归纳法等学法。
活动方式:搜集当地人大活动的资料,或组织学生到当地人大访谈,了解人大履职过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及职权。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1.产生与性质:(1)产生:广大人民通过① 选出② ,由他们组成③ 机关,代表④ 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性质: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⑤ 的机关。
2.体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⑥ 。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⑦ 的完整体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a.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⑧ 国家权力机关。
b.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⑨ 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⑩ ,对它负责,并受它 。
c.常设机关及其职权:常设机关是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行使 权、 权、 权、 权。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a.性质: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b.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二、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
1.地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 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