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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011-12-2 17:36: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首都师范大学公布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经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于2012年1月14日进行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届时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欲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的艺术特长生进行遴选,对学生的基本功和表演水平进行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公布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经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于2012年1月14日进行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届时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欲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的艺术特长生进行遴选,对学生的基本功和表演水平进行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北京籍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类别

器乐(含行进器乐表演)
 管乐
 木管
   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bE、bB、Alto、bE低音、bB低音)、大管、萨克斯(bE、bB、bE低音、bB低音)
 
铜管
   圆号、小号、短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
 
打击乐
   小鼓、定音鼓、马林巴、木琴等
 
弦乐
   贝司、竖琴
 
戏剧
   话剧、主持
 
舞蹈
   民族、芭蕾、现代舞(街舞等流行舞蹈不包括其中)
 
戏曲
   京剧、昆曲
 

三、报名,测试方法

1.请详细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此表可从网上下载。

  http://115.com/file/e6d003vo

  2.考生或考生家长持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于2011年12月3、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首都师范大学团委(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教工活动中心二层)办理手续。同时请携带一寸与报名表同底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考生所在中学、特长、姓名,以备制作准考证用)、及身份证、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种资材恕不奉还。

  联系人:郭政、尹钰,联系电话:68902641。

  3.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2012年1月14日到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测试。(详见测试须知)

  四、成绩公布及签约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三个工作日后将成绩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上网查询,登陆bkzs.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网,查询测试情况。2012年1月底签订特长生认定协议。

  五、录取条件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结合“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情况及考生在“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认证”的成绩,对于取得“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二级以上、首都师范大学测试原则上为A级、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协议》,在高考(微博)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2.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要求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两个批次的第一志愿均须填报首都师范大学,否则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6日

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独奏作品占40%,视奏占40%,视唱练耳占10%,面试占10%。

  2.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3.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4.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5.戏曲:独剧及基本功考察占50%,现场考察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钢琴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请考生查询成绩时同时打印。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12年1月底签订认定协议。

  四、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打击乐器、钢琴、音响)

  2.管乐、弦乐、打击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交通方式:

  ①乘车路线:

  乘公交在“花园桥南”站(南行)下车

  27,74,77,86,323,374,392,394,437,489,617,620,653,658,693,701,944,944支,967,968,特8外环辅路,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

  乘公交在“花园桥南”站(北行)下车,走天桥过马路

  27,374,392,437,617,620,653,658,693,701,944,944支,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

  ②地铁路线:

  1号线:公主坟下车,乘374,437,944,944支等公交车北行,花园桥南下车,过马路

  2号线:车公庄下车,乘392,693,701(西行),花园桥南下车

  4号线:国家图书馆下车,乘653,86(南行),花园桥南下车

  10号线:苏州街站下车,乘944支(南行),花园桥南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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