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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等四校自主选拔“自强计划”公告2011-12-5 10:23:00 阅读 参与讨论()马上投稿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自主选拔试点高校在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申请考生时应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并要求继续探索部分试点高校联考。

清华大学等四校自主选拔“自强计划”公告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自主选拔试点高校在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申请考生时应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并要求继续探索部分试点高校联考。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机会公平,扩大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政策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覆盖面,为长期学习和生活在上述地区且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的高中毕业生提供更多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清华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四校”)在2012年共同实施自主选拔“自强计划”。

  四校联合开展的“自强计划”的招生对象与清华大学“新百年自强计划”要求相同,所有已申请清华大学“新百年自强计划”的学生自动成为四校联合开展“自强计划”的申请人。四校将分别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2011年12月7日起在清华大学的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四校中任一所高校审核通过的学生,须在2011年12月18日前在“2012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网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上报名。报名时“学校志愿”栏目只能填写四校中的两所,填写四校之外的其他高校无效。

  考生还须参加于2012年2月11日举办的“2012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与其他参加AAA测试的自主选拔考生不同,“自强计划”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并可向A志愿高校申请从所在地到当地考点的往返交通费补助(“困难补助申请表”附后)。

  通过AAA测试的考生将参加各校组织的后续考核,考核办法及自主选拔资格认定方法由四校依据各自情况和政策分别公布。

特此公告。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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