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能量守恒定律与能源》 一、能量守恒定律建立的过程: 能量守恒定律是建立在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的,从16世纪到18世纪,经过伽利略、牛顿、惠更斯、莱布尼兹以及伯努利等许多物理学家的认真研究,使动力学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机械能的转化和守恒的初步思想,在这一时期已经萌发。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各种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相继被发现。伦福德和戴维的摩擦生热实验否定了热质说,把物体内能的变化与机械运动联系起来。1800年发明伏打电池之后不久,又发现了电流的热效应,磁效应和其它的一些电磁现象。这一时期,电流的化学效应也被发现,并被用来进行电镀。在生物学界,证明了动物维持体温和进行机械活动的能量跟它所摄取的食物的化学能有关,自然科学的这些成就,为建立能量守恒定律做了必要的准备。 能量守恒定律的最后确定,是在19世纪中叶由迈尔,焦耳和亥姆霍兹等人完成。 德国医生迈尔是从生理学的角度开始对能量进行研究的。1842年,他从“无不生有,有不变无”的哲学观念出发,表达了对能量转化和守恒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