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妇有时候说废话玩儿。
“给你一件仙家法宝,你要什么?”
我们都要隐身衣;各披一件,同出邀游。我们只求摆脱羁束,到处阅历,并不想为非作歹。可是玩得高兴,不免放肆淘气,于是惊动了人,隐身不住,得赶紧逃跑。
“啊呀!还得有缩地法!”
“还要护身法!”
想得越周到,要求也越多,干脆连隐身衣也不要了。
其实,如果不想干人世间所不容许的事,无需仙家法宝,凡间也有隐身衣;只是世人非但不以为宝,还惟恐穿在身上,像湿布衫一样脱不下。因为这种隐身衣的料子是卑微。身处卑微,人家就视而不见,见而无睹。我记得我国笔记小说里讲一人梦魂回家,见到了思念的家人,家里人却看不见他。他开口说话,也没人听见。家人团坐吃饭,他欣然也想入座,却没有他的位子。身居卑微的人也仿佛这个未具人身的幽灵,会有同样的感受。人家眼里没有你,当然视而不见;心上不理会你,就会瞠目无睹。你的“自我”觉得受了轻视或怠慢或侮辱,人家却未知有你;你虽然生存在人世间,却好像还未具人形,还未曾出生。这样活一辈子,不是虽生犹如未生吗?假如说,披了这种隐身衣如何受用,如何逍遥自在,听的人只会觉得这是发扬阿q精神,或阐述“酸葡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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