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优等生的“三法”、“四式”2008-11-3 9:50:00 阅读 参与讨论()

对优等生的教育,一般来说,可以概括为“三法”、“四式”。

“三法”是:

——动机引导法

在需要、动机、行为三者之间,对优等生的教育应把着力点放在动机上。优等生刻苦钻研、奋发努力的目的,绝不是做给人家看的,绝不能以满足鹤立鸡群的欲望为目的,而要把今天的成功与明天的伟业联系起来,把个人的命运与大多数人的共同理想联系起来。

即使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也要有一个明确的进取目的。班主任的教书育人在优等生身上应当体现得更全面、更深刻一点。

——目标鼓励法

对于优等生,要用较高品位的目标激发他们的进取精神。

因为一个人的潜能是否得以充分有效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面的所展示的目标,正像赢得美名的好射手并非由于他的弓箭,而是由于他的目标。由于优等生具备一般学生所不及的能力,所以,对他们的目标要求,应适当高些。

——激发创造法

对优等生的培养,不应满足于对课本知识的理解,他们不是一个只会装学问的口袋,而应当成为新知的探索者、创造者。班主任要善于激发优等生的创造才干,使其创造力充分发挥出来。

“四式”是:

——归因指导式

社会心理学上所说的归因过程,是人们对自己行为后果进行分析、认识的过程。这时于优等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产生自满、骄做的情绪往往是由于其归因方式出现偏差。

优等生往往不善于在既有的成绩面前总结客观经验,多在主观努力上找根据;而对于自己的某一方面的失误和问题,则很容易在客观方面找问题。

根据维纳等人的“三维度”归因理论,班主任要重视指导学生对已有的成绩既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根据学生的心理动向,帮助他们正确地归因,正确地看待已有的成绩。

——巧设障碍式

在具备了恰当的教育情景,选择了适宜的教育时机,为优等生的成功之途设置一定的障碍则是必要的。比如提高要求,对某项工作提出不同的评价标准,一般学生通得过,而对优等生则不予通过,令其“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有时还可以把一些比较难做的事情有意交给他们,逼其开拓恩路,另辟蹊径。

——欲抑先扬式

对于优等生的缺点,不宜采用直来直去的批评。优等生的自制水平一般较高,然而,他们的自尊心很强,往往看不到错在何处,轻轻点一下,只起隔靴搔痒的作用,不如静观不良后果的露头,寻找契机,切准脉搏,击中要害,令其顿悟。事实是最好的老师,优等生的“第一次”过失,会使他记忆终生,“第一次”会成为“只一次”。

——负向教育式

在大量地进行正面教育的同时,对优等生施以恰当的负向教育有益而无害。如果能使优等生认识到社会生活的复杂和曲折,有利于陶冶他们的情操,唤起斗志,激发其产生责任感,加快其社会化的进程。要相信优等生有抵御负向腐蚀的能力。当然,在小学低年级负向教育还是慎用为好,千万不要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不必要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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